修訂后的《專利代理條例》于2019年3月1日施行(2018-11)
現行《條例》于1991年正式施行,已施行了近30年,對規范專利代理活動、推動專利事業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作用。
隨著我國專利事業的快速發展,專利代理行業不斷壯大,截至2018年10月底,共有42569人取得專利代理人資格,執業專利代理人達到18468人,專利代理機構達到2126家。現行《條例》中的一些規定已經與專利代理行業的發展需求不相適應,也與有關法律規定等不協調。
本次修改主要包括提升專利代理質量、將專利代理人的稱謂改為“專利代理師”、放寬專利代理行業準入、遏制“黑代理”問題、倡導提供專利代理援助服務等方面的內容。
改編自新華社